一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、政策及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的规范和程序,制定新校区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;
二、负责组织编制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,制订新校区建设目标、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;
三、负责按照新校区建设总体目标要求,组织编制新校区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,安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;
四、负责新校区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,包括征地、勘察、设计以及施工、监理的招标、委托与合同签订和执行;
五、负责申请并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手续,缴纳各种费用,保证工程按期开工建设;
六、负责新校区建设的技术及施工管理工作,做好图纸会审、设计变更、质量监督、竣工验收、办理交付使用手续、保修工作等;
七、负责新校区工程资金的申请、拨付工作。依据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、做好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控制;
八、负责基建文书、规划设计资料、技术资料、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;
九、协助财务、审计部门做好新校区建设资金管理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;
十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新校区建设办公室
2018年3月5日